关于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持续加大全省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力度的要求,根据《河北大学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当前我院教职工在疫情防控与全面复工复学等重点任务中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教职工作风纪律实现明显转变,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与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作风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精神状态不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对待疫情防控、推动学校、学院事业发展等各项任务缺乏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待本职工作心不在焉、拖拖沓沓,推推动动,不推不动;自我要求不严,萎靡不振,松松垮垮,得过且过等。

(二)工作作风不硬。对待本职工作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对待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决心不大、虚于应付, 没有坚决完成的信心和勇气;对待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能做到未雨绸缪等。

(三)责任担当不强。缺乏岗位责任的意愿和勇气,该做的事情不做,刻意逃避躲闪,上推下卸;对待上级安排的工作挑三拣四、拈轻怕重、推诿扯皮;只为完不成任务找理由,不主动进行自我反省与自我批评教育等。

(四)纪律规矩不严。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重要事情不请示、不报告,不按规定上下班、迟到早退、空岗脱岗;对疫情防控、复工复学、信访维稳等领域发生的问题或事故,掩盖事实、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等。

(五)服务意识不够。对待群众摆架子、甩官腔,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对待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推来推去,不及时解决;窗口服务制度不落实,服务承诺形同虚设;“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惠民利民政策不落地等。

三、时间步骤

整治专项行动分学习部署、查摆问题、整改验收、总结巩固四个阶段。

(一)学习部署阶段(2020年5月10日-5月12日)

深入学习、统一认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河北大学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面来,统一到学校党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0年5月13日-5月15日)

深挖细查、找准问题。各部门要采用自查、互查的方式检视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与所属教职工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重点查摆精神不振、工作作风不硬、责任担当不强、纪律规矩不严、服务意识不够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制定措施、建立台账。各部门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整改措施要做到针对性强、可操作,整改工作台账要做到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等内容详实,完成时限明确。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0年5月16日-6月15日)

集中整改、效果检查。各部门要认真将整改责任落到具体人头,将整改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将整改进度落实到具体日期,对整改效果提出明确标准,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各部门要对整改效果进行自我检查,同时学院将组织力量开展检查验收,对查验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后续整改。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0 年6月16日-6月20日)

总结分析、巩固效果。各部门要对整治专项行动各阶段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总结,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撰写总结报组织科备案,并按台账清单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引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的工作要求、学校的通知精神贯穿整治专项行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以良好精神状态和扎实工作作风履职尽责。

(二)落实主体责任。学院党委、各部门是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能与教职工岗位职责查问题、强措施、定责任、抓效果,真正做到问题找的真、措施定的准、责任落的实、效果目标清。

(三)强化示范带动。科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担当担责,带头破解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动下级,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四)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广泛收集广大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梳理工作,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新闻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材料报送要求

1.5月16日前,各部门将整改台账电子版报送组织人事科/宣传科;6月20日前将整改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组织人事科/宣传科。

2.各学部教务科、公共课教管部统一报送,牵头人马荣娟;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办公室、院办室统一报送,牵头人李小刚。


                                                                                 中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工作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