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发现和奖励优秀毕业生,促进我院学生综合发展,特设立工商学院院长特别奖。院长特别奖是我院毕业生的最高奖励。工商学院院长特别奖设10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一、评选范围
工商学院2019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能顺利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创业、升学、基层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均可申请此奖。
三、奖项类别
1、升学类: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高分考取国内外重点大学。
2、科研类:在高水平的专业竞赛中获奖;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
3、创新创业类:所申请项目获得国家专利;自主创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志愿服务类:服务基层、现身公益、奉献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新青年形象。
四、申请和申报
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各学部或学生组织推荐,向学生事务部申报入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每个学部或组织推荐3-5人。
报送材料有:1、院长特别奖汇总名册(见附件一);2、院长特别奖评审表(见附件二)。以上材料分别以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于2019年5月31日前上报学生事务部,纸质材料需各学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各学部或学生组织在申报院长特别奖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格评选。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金。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9年5月21日